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去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引起网友不小的关注。大家情况不一,有不退不补的
有网友称退了8000元
也有网友说补缴2000多元
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到来
今年是退税还是补缴? 什么是“综合所得”? 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个税年度汇算网上咋办理? 我们帮你整理好了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大家赶早不赶晚啊)
知识点:一个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啥啥啥? 中括号、小括号、又减又乘 都啥内容?
别急,我们按序号一一解释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完成这一步 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计算完成!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第一步: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注:3月1日起,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始,目前可先进行准备。
第三步:查看“已填报信息”或“去填报”相关项目
之后,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再次提醒 办理时间是 3月1日至6月30日 千万别错过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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