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呼我为】金钗河社区不给民房办理充电桩盖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6-1 09: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阅读: 744 评论: 0

金钗河社区不给民房办理充电桩盖章


 问: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这份文件明确规定,物业和社区有义务配合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



 答: 


龙港市委社会工作部答复:您好,您于2026年5月27日反映“《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这份文件明确规定,物业和社区有义务配合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事项,经龙江第四社区金钗河社区核实,现答复如下:《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未提及社区应配合居民安装自用充电桩的理制性规定。根据温州市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温州市涉村社事项清单》,安装充电桩不在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内。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欢迎分享转载,龙港论坛(www.lgbbs.cn)



2f3ea4176a05768fc585b74e217ada74.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