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森岳包装有限公司克扣工资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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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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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森岳包装有限公司:

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克扣工资一案,本机关于2026年3月21日作出《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综罚决字〔2026〕第000095-1号)、《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龙综理决字〔2026〕第000095-1号)和《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经营建议书》(龙综规建〔2026〕95-1号)。因文书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送达方式,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综罚决字〔2026〕第000095-1号)、《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龙综理决字〔2026〕第000095-1号)和《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经营建议书》(龙综规建〔2026〕95-1号)。(详见附件1、2、3)。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2、《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理决定书》.pdf

           3、《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经营建议书》.pdf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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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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