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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港做一名农创客可享受什么政策,有哪些真金白银的支持?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龙港市农业产业发展与惠农政策若干意见》,第十三条明确提出“扶持农创客发展”,一起来看看吧~ 扶持农创客发展 (一)成功创建省级青年入乡实践站点的,每个站点在上级补助基础上,按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追加本级补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龙港市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人员参加本级统一组织培训的,或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的,参照“三、支持新农人培育工程建设”政策实行(三、支持新农人培育工程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按年度任务计划数实施,龙港市内培训的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龙港市外培训的原则上参照不高于干部培训标准执行,以取得委托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学员计数。) (三)龙港市农创客联合会申报并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现代化农创园、农创空间、农创客共富基地、农播电商平台项目(农播共享基地)或其它同类型的创业创新基地、试点项目的,在上级奖补基础上追加本级配套奖补,总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四)农业主体引进乡村创业创新人才的,按龙港市人才引进奖励办法实行;龙港市农创客协会当年度培育新农创客60人且成功通过上级审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龙港市农创客组织成员单位参与全国性的(参照省外)、浙江省、温州市或龙港市级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参照“二、支持农业品牌建设”中的“(二)品牌建设奖励”政策实行。(首次获得省部级、地市级名牌农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经市农业主管部门批准参加农博会等展示展销的农业企业,省外、省内温州市外、温州市内龙港市外参展的每家分别补助8000元、5000元、3000元;参展产品获得国家、省、地市级的森博会、农博会金奖或同级别奖项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另外温州市级及以上、龙港市级的每场活动分别给予农创客协会活动组织奖励1万元、0.5万元,活动组织奖励每年最多不超过3万元。 (六)龙港市农创客组织代表龙港市参与全国性的、浙江省或温州市举办的乡村创业创新竞赛或其它农创竞赛活动的,获得第一名或同等奖项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获得第二、第三名次或同等奖项的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0.5万元、0.3万元。 (七)加入龙港市农创客组织的返乡创业创新青年人才,向龙港市内银行创业项目贷款的,给予创业贷款一年利息的50%贴息,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个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该创业项目须在龙港市区域内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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