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等媒体的公开报道,周永康先生在法庭上有过以下表态:
·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他表示:"我接受检方指控,基本事实清楚,我表示认罪悔罪;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自己不断为私情而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我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 在宣判后,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并提到"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总结一下
目前我们能了解到的,主要是周永康先生在法庭上公开的认罪悔罪表态。这些内容通过官方媒体进行了披露,但并非其完整的忏悔录原文。他的案件也作为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必须严守纪律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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