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务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
4. 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
5.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
7. 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 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