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龙港!豪车遭殃,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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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5 17: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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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高空抛物行为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抛物者的“随手一抛”,很有可能会给他人带来“无妄之灾”,甚至会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

近日,有网友向我们爆料,在龙港某小区内,有人高空抛物砸中了楼下停靠着的一辆豪车,使得该车的车顶天窗破损严重。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这辆黑色豪车的天窗玻璃大部分已经碎裂,并散落在车顶附近,少量残留着的玻璃也有了些许裂痕,让人不禁后怕:砸在车顶天窗就已如此触目惊心,万一砸在了人的头顶,后果将不堪设想!

而许多网友在知道此事后也纷纷对高空抛物者进行了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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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过分,最痛恨这些没有道德的人,之前我的车前挡玻璃整个被砸碎掉,伤痕累累”

“一定要查出来”

“必须严查,旁边就是小区唯一出入口,万一砸到人肯定会死人的”

据了解,目前尚未有人出来承认,车主已经报警,警方也已介入调查,相信在不久之后,这件事情也会得到妥善的解决。

然而,这已经不是发生在龙港的第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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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21年12月13日,龙港黄某某在双排街某楼房内清理装修废料时,为图方便,便指挥工人一起将一袋建筑废料从二楼窗口(距离地面5米)抛出,使得刚好路过的陈某某不幸被砸,导致头部受伤。

2022年2月15日,龙港法院也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经法院认定,黄某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但鉴于其存在自首情节,又自愿认罪领罚,遂判决黄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其实,无论是这次的豪车遭受的“灭顶之灾”还是陈某某所遇到的“飞来横祸”,都在提醒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严重性,高空抛物者的“随手一抛”很有可能就会给他人带来一场巨大的“灾难”。

不仅如此,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法律也早已开始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并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也意味着,此次造成豪车遭受“灭顶之灾”的罪魁祸首,不仅需要向车主赔礼道歉,更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若是没能找出罪魁祸首,这幢楼的许多住户也将受到牵连。

因此,小编在此也希望那位高空抛物者能够尽早、主动自首,并向车主赔礼道歉,如果有知情人也希望大家能够向警方提供线索,让真相水落石出。同时,小编也要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拒绝成为高空抛物者,也要注意防范,从而更好地为自己提供保障。


资料来源:龙港市人民法院、平安龙港、龙港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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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 发表于 2022-3-15 19:0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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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 发表于 2022-3-16 07:5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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