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港市某园区物业服务公司因随意倾倒垃圾,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该园区物业服务公司在清除垃圾并罚款10万元后,该案于5月20日结案。3月26日,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市新城大道与滨江大道路口检查,发现该路口东南角空地上存在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倾倒现象,倾倒面积约1000平方米。 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龙港市某园区内有建筑垃圾外运情况。随后调阅该园区物业监控显示,3月25日19点至23点之间,该园区物业服务公司组织9辆轻型自卸式货车,擅自将堆放在园内12幢前的固体废物和装修后的建筑垃圾装车运输至新城大道与滨江大道路口东南角空地倾倒,共清运48车次,倾倒建筑垃圾混杂着固体废物,主要成份为印刷纸张、不干胶、塑料、泡沫等边角料,倾倒的废物直接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相应的防范措施。3月2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园区物业服务公司擅自倾倒固体废物予以立案调查,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3月28日,该园区物业服务公司对倾倒点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4月2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法律对该园区物业服务公司作出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5月12日,该园区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了处罚决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5月20日予以结案。
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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