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西一街改造提升工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4 11: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
阅读: 3995 评论: 0

   

项目编号:A330383128000012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西一街改造提升工程(通港路至沿江路段)设计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代码:2103-330383-99-01-791427批准建设,业主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龙港老城区,南以通港路为起点,北至沿江路,总用地面积75810平方米(折合114亩),道路全长约2930米,红线宽17-42米。本工程投资估算1450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2989万元。本次改造提升分两段实施,内容如下:

1)第一段:西一街南以站港路为起点,北至沿江路,总长约1890米,红线宽度17米。改造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1853米及桥梁2座(含各交叉口的道路衔接部分延伸约100米,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制定)。

2)第二段:西一街南以通港路为起点,北至站港路,总长约1040米,红线宽度36-42米。改造内容为改造提升道路968米及拆建桥梁3座,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总长度约4157米(其中给水管网1072 米、 污水管网1197米、雨水管网1888米)、附属工程(交通设施、路灯、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含各交叉口的道路衔接部分延伸约100米,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制定)。

本次招标为道路、桥梁、给排水、综合管线、公交站台、交通设施、绿化等项目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3设计要求及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含后期补充、修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至少同时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道桥梁或给排水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省外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42日至202142809时30分内,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428 09:30,地点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42日至202147日。

5.4 答疑时间:202149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9

8联系方式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889058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朱先生

    话:0577-6881010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42

111018ztdtrqrm6zqrq2qx.png 来源:青龙江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