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可就有部分驾驶员拿这不当一回事,觉得自己并没有喝多少,抱着侥幸心理。但往往就是这一念之差,会成为是一场危险事故的源头,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危置之度外,置法律于不顾,迎接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日前,苍南县交警大队灵溪交警中队开展“禁酒驾”集中统一行动。当天19时许,民警拦下一电动三轮车,结果该车主无视执勤民警,直接加速冲过路口,于是民警迅速驾车拦截。
在被拦停后,车主夏某拔腿向路边的农田奔去,在跑了两三百米后,因体力不支瘫倒在地,最终被交警控制。
经检测,夏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已被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