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6万元!龙港高锐口腔门诊部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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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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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违法事实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当事人实施了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结算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涉及违规金额190221.0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62905.3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

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玖佰零伍元叁角(¥162,905.30)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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