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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龙港市河底高路***号一层龙港市依家便利店实施检查,在现场查获超过使用期限的梵贞男士劲肤控油洁面乳等3种化妆品计7瓶。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和如实记录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备案等相关信息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梵贞男士劲肤控油洁面乳4瓶、夏士莲夏士莲润养免蒸焗油发膜1瓶、儒意深层修护免蒸发膜2瓶;二、处以罚款3500元,上缴财政。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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