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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一)容积率≤2.4且>1.3。 (二)建筑密度≤35%。 (三)建筑高度:≤80米。 (四)绿地率:≥25%。 (五)地上建筑总面积≤35908.8平方米且>19450.6平方米。
高品质住宅要求: 1、地块停车配建按地上和地下空间有实际使用功能且有停车需求的建筑面积计算。 2、按未来社区要求,可设置住宅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小区景观亭廊以及开放式风雨连廊。每套住宅的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宜适度集中布置,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的20%,进深应不大于2.4米,其绿化部分不小于空中花园面积的50%(应在平面图中明确标识),覆土厚度不小于0.3米,满足上述要求时该空中花园绿化阳台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小区景观绿化亭廊、开放式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3、套型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4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30平方米的,单倍计算建筑面积及容积率。 4、住宅层高不小于3.15米,楼板的厚度不小于0.15米,并实施楼板一体化浇筑。
地块周边 1-3 公里内已形成 “教育 + 医疗 + 商业 + 行政 + 交通” 全维成熟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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