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龙港市市场监管局在比对辖区注册执业药师社保缴纳记录时发现,龙港市某药店在册执业药师吴某实际就职于某公立医院。
经查,当事人与吴某达成口头挂证协议,以现金支付挂证费用,期间通过电子签名方式虚假审方并销售处方药。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
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解聘吴某,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将吴某挂证行为移送发证机关处理,并将违法线索通报属地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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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