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西城路单元西五街区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委托龙港市城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来电等形式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告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28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孔主任,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地处咸园社区与柳江社区交界,东侧至西四街道路中线,西侧至西六街道路中线,北侧至龙港大道道路中线,南侧至西城路道路中线,总用地面积17.41公顷。 (二)地块现状 区域内建设用地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特殊用地以及城镇村道路用地,占88.86%;皇粮河西侧有水田和园地,占11.14%。 二、规划内容 (一) 功能定位 规划区块的功能定位为:以现代居住、商业功能为主要职能,以打造优质生活为主要目标的城市生活服务组团。 (二)用地布局规划 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4.98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31.18%。其中保留2.79公顷,城市更新2.19公顷。 2.机关团体用地(0801) 规划保留机关团体用地1.42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8.89%,为财政局、沿江第三、第四社区以及咸园居委会。 3.体育用地(0805) 规划体育用地0.51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3.19%,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4.商业用地(0901) 规划商业用地2.71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16.97%。其中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40公顷,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5.商务金融用地(0902) 规划保留商务金融用地1.22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7.64%,为电力大楼。 6.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规划城镇村道路用地2.99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18.72%. 7.公园绿地(1401) 规划公园绿地0.99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6.20%,主要为河道两侧绿道,是营造区块内滨水景观的重要平台。 8.广场用地(1403) 规划广场用地0.26公顷,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1.63%。 9.宗教用地(1503) 规划宗教用地0.49公顷,占规划区块城镇建设用地的3.07%,其中保留0.36公顷,新建0.13公顷。 用地性质面积(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建设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4.9831.18%机关团体用地(0801)1.428.89%体育用地(0805)0.513.19%商业用地(0901)2.7116.97%其中:公用设施营业网点0.402.50%商务金融用地(0902)1.227.64%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2.9918.72%公园绿地(1401)0.996.20%广场用地(1403)0.261.63%宗教用地(1503)0.493.07%合并15.97100%非建设用地陆地水域(1701)1.44——总计17.41—— 三、附图 1.用地现状图 2.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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