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开端,不仅关系儿童健康成长,更关系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方便各位家长了解知悉政策,现将家长关心、关注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答:龙港市幼儿园学前一年免除保育教育费对象为:
①公办幼儿园大班或混龄班年满5周岁在籍在读适龄儿童;
②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大班或混龄班年满5周岁在籍在读适龄儿童。
答: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是按照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代管费)执行。
民办幼儿园免除标准是参照当地同类型(或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龙港市公办幼儿园免保教费标准:省二级幼儿园为680元/生·月,省三级幼儿园为400元/生·月,未定级幼儿园为380元/生·月。
答: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读的适龄儿童保育教育费直接免除;
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读的适龄儿童,需公示本园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标准,在收取时直接免予收取,严禁先收后退。已经收取的幼儿园,在9月20日前全部退费到位。
答:龙港市公民办幼儿园小班、中班、混龄班(5周岁以下)的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