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228国道与龙魁线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在现场,交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车道上,距其不远处倒着一辆电动车,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电动车驾驶员杨某手臂擦伤,后座乘客脚部流血较多,被送往医院包扎。
交警调取了事故路口监控发现,当日21时08分许,杨某骑着一辆电动车载着朋友沿着龙魁线由南向北行驶,途经228国道时,刚好绿灯尾,他没有及时停下,而是加速往前冲,结果驶出停止线时,黄灯已经亮起。
就这样,杨某骑着电动车一路惊险地驶过228国道,但由于228国道路口太大,杨某未走完路口时,行道灯早已亮起了红灯。
就在此时,另一面228国道上靠最外侧由朱某驾驶的白色轿车朝着路口快速驶来,直接冲出,由于双方速度都过快,两车避让不及撞在了一起。
据了解,该事故双方都存在违反信号灯通行的行为,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交警提醒:骑乘电动车均需佩戴安全头盔,遵照信号灯通行;经过路口时要提前减速,依次有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