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自导自演的“把戏”,苏加前尝到了空手套白狼的“甜头”。2017年8月,苏加前晋升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并分管县种子站,而他自报自批的“把戏”更是愈演愈烈。
为了能够套取更多的补助资金,苏加前让其表弟郑某辞职回苍南,与其一同开办农业公司。2017年12月,在苏加前的谋划下,他们先后成立了温州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苍南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这两家公司成立后陆续以各种名义向县种子站申请农业补助,并由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的苏加前在审批环节为其“开道”助力。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苏加前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表弟郑某等人,在未开展相关种植项目的情况下,通过伪造申报材料等手段,虚构农业补助项目,先后多次骗取农业补助资金共计88万元。
种子是粮食的“芯片”,关系到粮食安全和人民利益。苏加前作为一名农业干部,理应为当地农业事业发展殚精竭虑,但他却在这小小的种子上动起了歪心思,让贪腐的“种子”啃噬了初心,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经查处,2022年9月,苏加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苏加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14.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财政资金88万元。2023年1月29日,苏加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