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龙港市七河社区召开“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会上讨论通过组织党员赴某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庆祝建党100周年并顺道赴附近景区游玩事项,该社区居委会主任叶光仕同意上述行程安排,居监会主任陈介裕、专职女委员兼报账员李娜等社区干部未提出异议。
2021年5月18日,李娜等34人前往红色教育基地附近景区游玩,共计产生费用23560元,其中旅游产生的门票、餐费、车费等支出费用共计3095元。
2021年9月,李娜作为七河社区报账员将23560元费用在七河经济合作社予以报销,参团旅游的个人均未支出相关费用。
2022年6月,龙港市纪委监委开展村级集体资金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相关联系纪检监察室迅速组织力量查清事实。
2022年8月,李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虽未参加旅游、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叶光仕、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居监会主任陈介裕,龙港市纪委监委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