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林热线88612315接到吴先生的投诉电话,2018年,他买了位于龙港新鸿金誉府的房子。但是到了今年10月30日,房子正式交付的时候,却发现跟当时房开的宣传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业主多次跟房开交涉,但是房开并没有给予正面回应。来听报道。 正当金誉府业主们满心欢喜准备收房的时候,却发现小区的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被房开“减配”了。宣传中提到,小区的景观戏水池里原本有一块太湖石,但是现在房开却用水泥做好的一块石头充当太湖石。
吴先生:明明小区里面的广告是做太湖石的,然后用水泥假的石头做起来,充当太湖石。他这个房开当时说的很好,广告图片打出来效果图,跟我们的实际情况完全不一样。
吴先生还告诉我们,小区周边有个祠堂。同时,房开原本承诺要移走祠堂之后,重新规划建设一条道路——龙腾路。但是交房后,房开表示,道路规划是由政府来定的,现在规划有变,路没了,祠堂也不移了。
吴先生:旁边有个祠堂,旁边有条路,龙腾路。原来是要建龙腾路的,之前答应我们交房之前会把这个祠堂搬走的,到现在搪塞,推给政府,说路没有规划,(祠堂)不能拆。
更让业主们感到气愤的是,原本挨家挨户装在阳台上的空气能,现在却不翼而飞。业主们了解后得知,房子在通过住建部门的验收之后,房开便拿走了空气能热水器。业主找房开质问,却得到这样的回应。
吴先生:空气能热水器本来验房的时候每家每户都有的,验房过关以后把空气能全部拿走了。跟房开协商说要送过来给我们,但是迟迟没有送过来给我们。而且还说哪位业主不要的话,还能补贴1000块钱。
那么新鸿金誉府开发商是否真的存在各种“减配”,并且验收后将空气能热水器全部拆除呢?记者联系新鸿房开负责金誉府项目的陈经理,却得到这样的回复。 记者:陈经理你好,我这里是科林维权热线,有个投诉想咨询一下。(挂断电话音)
当记者出稿之前,再次联系这位陈经理。
陈经理:这些不是像他们说的那样 记者:那是哪样呢?你的意思是不接受采访对吗 陈经理:是的,不方便。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龙港住建工程质量监督站方站长承认该项目申报时的确有空气能热水器,至于后来为何消失,该如何处理,表示自己解答不了。
龙港住建工程质量监督站方站长:空气能是在我们的验收范围之内的。验收当时有,后来他肯定拿走了嘛,就是他跟业主的事情了嘛,我们还去追究他后续的问题啊?。
科林观点:网络搜索不难发现类似空气能热水器在验收后被拆除的事儿今年4月温州阳光100阿尔勒小区三期的业主们也遇到过,当时鹿城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安装空气能热水器是国家出于绿色节能的角度考虑,也是强制性的要求,对于这种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建设单位擅自拆除设施设备的行为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负责任的答复,虽然不一定全面见效,但起码是一种态度。可是,这样的规定为何到了龙港就行不通了呢?当地住建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明知热水器在验收完毕后被拆除是事实,却表示无能为力。同样是站长,两种答案和态度截然不同,难道仅仅只是鹿城和龙港的距离吗?显然不是,任何新事物的推行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总要有个过程,但如果视而不见,见而不为,那就真的永远只是个“过程”。
记者:迟迟 编辑:若颖 责编:碧纯 审核: 陈晔 监制:刘捷
内容自《科林维权热线》节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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