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苍南县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1日评审通过的高级教师职务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机关纪委或人事科反映。
公示期: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577-64751553、64762548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