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发布《关于公布龙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拟将江口勒石永禁碑等35处四普新发现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此番公布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共计35处,如下: 古遗址 - 0处 古墓葬 - 0处 古建筑 - 20处 石窟寺及石刻 - 11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4处 其他 - 0处
关于公布龙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我部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资料整理、专家评审等工作,经前期征求我市各相关社区联合党委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并由温州市级评审认定,拟将江口勒石永禁碑等35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自2026年3月6日起,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提出异议(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龙港市行政中心6号楼102办公室;
联系人:林礼俊;
联系电话:0577-68580621。
中共龙港市委宣传统战部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