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现象曝光台(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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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8 14: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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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我们正式开设“不文明现象曝光台”专栏。旨在聚焦城市管理中的短板与市民生活中的陋习,通过公开曝光各类脏乱点及不文明现象,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良习惯,提升文明素养。文明城市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为擦亮城市文明底色贡献一份力量。





 双桂66号前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湖前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执法队)

 混合垃圾




南城路1332号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白沙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执法队)

 占道经营




兴翔景园前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平等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执法队)

 杂物堆放




兴安街79号巷子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沿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执法队)

 建筑垃圾




浦后路201号东侧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白沙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执法队)

 混合垃圾




柳南路167号屋后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沿江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执法队)

 混合垃圾




官禄路18号屋后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舥艚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执法队)

 混合垃圾




西城二路小巷内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沿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执法队)

 杂物堆放




纺织一街225号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沿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执法队)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西四路199号


属地社区联合党委:沿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职能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执法队)

 占道经营



各相关责任单位

须于曝光后一周内完成整改,

市创建办将适时开展“回头看”核查

并将核查结果予以通报。


来源:龙港新闻客户端 资料:龙港市创建办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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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6-2-3 14:4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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