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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3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龙港市大观铭筑6幢105室龙港市恩涞美美容院查获无中文标签的CULLUN胶原喷季等3种化妆品共计3瓶。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没收案涉标签不符合规定的CULLUN”胶原喷零1瓶、“CULLUN线雕助渗精华1支、“CULLUN蛋白线溶酶1瓶;二、处以罚款3000元,上缴财政。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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