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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电动自行车上 加装后座、后备箱、电池或者 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行为 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但总有个别商家 明知车辆违法改装的危害 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近期,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宜山中队联合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山所开展执法巡查时,在球新西路某电动车车行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嫌疑。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核查取证,锁定涉案商家陈某。
经查,商家陈某为迎合部分顾客需求,擅自对已登记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改变车辆原有安全结构。
12月17日,依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交管大队依法对商家陈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严查整治持续进行中! 严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商家 自觉遵守法律 切莫以身试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