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关于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的通知
年度确认对象的范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30日(各社区联合党委现场确认时间参见下文表格)了解掌握优抚对象生活现状,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
● 现场确认: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携带身份证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联合党委通知时间,到社区联合党委进行现场确认,也可就近到龙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松涛路松涛嘉园)确认,通过使用装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的移动智能终端进行人脸识别、完善相关信息,完成年度确认。
● App确认:对象本人可直接通过手机下载退役军人服务App(已上线华为应用市场和腾讯应用宝)、或带摄像头的电脑登录“全国一体化退役军人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确认。
● 未确认处置:对当年未进行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由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于次年1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后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一个月起停发抚恤补助金。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的,须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