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振财的迷信指控辩护
7月26日,本论坛刊登了一篇题为《王振财不信马列信鬼神、参与迷信活动严重违反党纪》的文章。作者文笔犀利,论述有力,字字如刀。可以想象,王振财及其家人看到后必定坐立难安。作为略通法律之人,我在此尝试为其辩护一下。辩论文如下:
那些高举"科学精神"大旗的批判者们,可曾真正走进过涂厂社区的街巷?可曾了解那些被贴上"封建迷信"标签的仪式背后,承载着多少普通百姓对生活的期盼与情感?对王振财同志的指控,表面上冠冕堂皇,实则暴露出某些人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思维和简单粗暴的治理逻辑。
所谓"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指控,不过是城市精英对乡村文化活动的傲慢误读。那些被描述为"交通堵塞"的场景,在任何一个有活力的社区节庆中都可能出现。将村民自发的文化参与污名化为"秩序混乱",恰恰显示了批判者与基层生活的严重脱节。中国传统文化中本就包含丰富的民间信仰元素,将之简单归类为"封建迷信",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不尊重,更是对群众情感的无视。
捐款行为被指控为"滥用职务影响力",这种推论何其荒谬!基层干部参与社区活动,本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将干部与群众共同参与的文化活动扭曲为"变相煽动",这种思维才是真正危险的一一它暗示干部应当高高在上,与群众保持距离。王振财同志穿着职务服装参与活动,恰恰证明了他光明磊落的态度,何来"不良导向"之说?
那些引用党纪条规的指控,更是典型的教条主义表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实要求党员弘扬科学精神,但从未要求党员割裂与人民群众的文化联系。将基层文化活动上纲上线为"政治信仰背叛",这种极端化的思维才是对党纪精神的真正背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我们理解群众、融入群众,而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群众生活指手画脚。
这场针对王振财的批判,折射出某些干部在文化治理上的懒政思维。他们不去理解基层文化的复杂性,而是简单贴标签、扣帽子。这种治理方式,非但不能"铲除封建迷信滋生的土壤",反而会制造干群对立,破坏社区原有的文化生态。真正的乡风文明建设,应当是在尊重群众文化习惯基础上的引导,而非居高临下的强制改造。
我们呼吁上级部门审慎看待这一事件,警惕某些人借"反迷信"之名行"脱离群众"之实。对王振财同志的处理,应当基于对基层实际的深入了解,而非简单迎合某种政治正确的口号。党的基层工作需要的是能够融入群众、理解群众的干部,而不是只会背诵教条的"清教徒"。
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科学精神,也要尊重文化传统;既要反对真正的迷信活动,也要包容健康的文化习俗。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如有不同意见,请与辩护人林元意联系。微信 13858713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