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潘贯中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杜萍萍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副局长; 许陈亮同志任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龚丽中同志任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免去其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工程建设处主任(副科长级)职务; 胡晶晶同志任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思芳同志任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吴建伟同志任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总工程师; 汪丽英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 林晓燕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温州高铁新城建设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孙真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胸怀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婷婷同志的温州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高剑同志的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洁同志的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许陈亮、龚丽中等2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区人民政府决定: 章圣杰同志任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叶衍晓同志任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温州市瓯海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马海风同志任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温州市瓯海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金晔方同志任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其温州市瓯海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李仁爱同志的温州市瓯海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来源|瓯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