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20 16: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阅读: 7221 评论: 0

中秋、国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龙港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龙港第七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钟锦顶醉驾问题。2021年2月,钟锦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钟锦顶属于醉酒驾驶。2021年3月,龙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9月,钟锦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2、象岗社区象中集体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党员王振权酒驾问题。2020年5月,王振权酒后驾驶厢式货车碰撞前方同向停放的重型自卸货车,造成两车损坏及同车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且王振权弃车逃离现场。2020年9月,王振权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1年4月,王振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海近社区党委委员缪仁样酒驾问题。2020年11月,缪仁样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缪仁样属于酒后驾驶。2020年11月,缪仁样受到罚款人民币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缪仁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港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

 

广告合作,商务合作

如果您有热点爆料,欢迎微信投稿,微信WZLG20015

龙港论坛APP,龙港论坛网,民生热线版块,大事.小事.龙港事.事事关心.你说.我说.大家说.以贴近市民生活,服务基层百姓,反映民生民情,为龙港市民营造一个优良的舆论  和生活环境为宗旨。联系微信WZLG200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