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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保障学校办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精神,现对龙港市内学校招生历史数量和区域城市化推进人口集聚情况统计分析后,将2026年3月中小学招生预警信息公布如下: 一、预警学校 学校 | 预警等级 | 2026年秋季招生分流信息参考 | 龙港市实验中学 | 红色 | 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2批4类招收趋于困难,部分分流,第2批5类、3批分流。 | 龙港市第三中学世纪校区 | 黄色 | 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2批5类招收趋于困难,部分分流,第3批分流。 | 龙港市第一中学文卫校区 | 黄色 | 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2批5类招收趋于困难,部分分流,第3批分流。 | 龙港市第八小学 | 黄色 | 招收第1-2批入学对象,第3批分流。 | 龙港市姜立夫小学 | 黄色 | 招收第1-3批入学对象,第3批招收趋于困难。 |
二、预警学校超额分流执行规则 招生预警学校根据“住、户一致”等原则,优先安排同时拥有户籍和父母持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再安排只有户籍或父母持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公开摇号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2022年之后产生的电费不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依据。具体录取批次请关注《2026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温馨提醒 适龄儿童实际入学情况受期房交付、户籍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招生预警信息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本次预警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购置房产和迁移户口等工作的依据。 四、咨询途径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0577-59911865(工作日8:30-11:30;2:00-5:00)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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