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新市民购房券来了
限定发放1000张 先到先得 感兴趣的宝子们 快一起来看看吧
申领时间 2026年3月10日至4月9日17时止 使用时间 《乐清市新市民购房券》应当于2026年6月30日24时前使用(以在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上完成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逾期自动作废。 新市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领《乐清市新市民购房券》: 1.申领人须为非乐清市户籍对象(申领人为已婚的,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非乐清市户籍),持有乐清市域有效期内的《浙江省电子居住证》,且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分值≥50 分; 2.申领人及其家庭成员(特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政策发布之日前,在乐清城市范围内名下无住房(以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证明或“浙里办”APP 不动产智治平台查询复印件为准),且无已网签的预(现)售房源。 购买参与本活动指定楼盘新建商品房的,可按以下标准申领 《乐清市新市民购房券》: 1.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的,发放5万元《乐清市新市民购房券》; 2.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发放3万元《乐清市新市民购房券》。 本次活动限定发放《乐清市新市民购房券》1000 张,每名申领人限申领一种购房券面额,多选无效,实行“先报名先得”。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申领人在“浙里新市民”平台成功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予以发放,发完即止。 符合申领条件的新市民,向“浙里办”APP 里的“浙里新市民”(乐清市)平台“新市民购房券”端口提交申请,需上传以下资料: 1.《乐清市新市民购房券》申请表(可在“浙里办”APP里的“浙里新市民”〈乐清市〉平台“政策文件”栏下载); 来源:温州本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