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现象曝光台(第8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3-3 08: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阅读: 1740 评论: 1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我们正式开设“不文明现象曝光台”专栏。旨在聚焦城市管理中的短板与市民生活中的陋习,通过公开曝光各类脏乱点及不文明现象,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良习惯,提升文明素养。文明城市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为擦亮城市文明底色贡献一份力量。





 池浦路138号


整改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属地执法队:城南执法队

负责人:郑元窗

 存在问题:商户乱搭篷布



金钗河社区安福公寓周边

整改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属地执法队:城南执法队

负责人:郑元窗

 存在问题:附近居民垃圾随意丢弃未入桶




杨浦路与复兴街交叉口

整改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属地执法队:城东执法队

负责人:金培德

 存在问题:建筑垃圾堆砌



龙江路

整改单位:龙江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联系部门: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中国工商银行龙港支行

社区书记:彭立康

 存在问题:私人杂物堆砌



华中社区水街

整改单位:芦浦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联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城建环保和教科文卫工委、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龙港支行

社区书记:冯亦科

 存在问题:私人杂物堆砌



监后垟社区县后街

整改单位:芦浦第一社区联合党委

联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城建环保和教科文卫工委、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龙港支行

社区书记:杨仲邓

 存在问题:私人杂物堆砌



炉头社区办公楼周边

整改单位:舥艚第二社区联合党委

联系部门:市政协社会事业委、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社区书记:陈明票

 存在问题: 私人杂物堆砌



黄库社区环城北路

整改单位:舥艚第三社区联合党委

联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社会治理中心

社区书记:黄孝谨

存在问题:道内小广告


各相关责任单位

须于曝光后一周内完成整改,

市创建办将适时开展“回头看”核查

并将核查结果予以通报。



龙港新闻客户端 资料:龙港市创建办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1
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6-3-27 13:52: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严查惩处就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