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发布
资料/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2月27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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