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苍南县公安局已对方爱兄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众鑫文旅投资项目)一案立案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方爱兄(女,1979年出生,苍南县人)、曾春生(女,1986年出生,苍南县人)、李少英(女,1973年出生,苍南县人)等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因侦查办案需要,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参与人员务必尽早到苍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受询问,并提供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联系人:许警官;
联系电话:18205975088;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特此公告。
苍南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0日
来源:苍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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