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2026年春季中小学转学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1-28 23: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阅读: 2076 评论: 1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春季中小学转学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转学对象

符合我市转入条件并已取得学籍的非毕业班学生。注: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申请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施教区房产(已取得住宅性质的不动产权证)的;

2.具有龙港市户籍的;

3.随迁子女或者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龙港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

转学时间

申请时间:1月30日-2月3日,2月25日-28日

审核时间:3月1日-3月3日

报名地点

我市招生有余额的学校均为登记点,请根据户籍地址、不动产所在地、居住证地址到对应施教区学校进行登记。

申请材料

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出生证明、学生学籍信息表等。

录取原则

根据《2025年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校空缺名额、转学对象户籍落户时间、监护人所购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时间等多个因素综合确定转学录取名单。

其他事项

1.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2.根据中考相关政策,未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中考时不具备高中分配生资格;浙江省外户籍、从温州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初中学生,中考时无法报考公办普高,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具体以当年中考文件为准)。

咨询方式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6年1月26日



龙港新闻客户端 资料: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龙港论坛(lgbbs.cn)是以龙港市为中心,覆盖鳌江宜山钱库金乡等周边一个具有影响力的本地生活消费社交平台,讨论本地热点新闻、爆料八卦、分享身边美食、晒出生活美图、参与线上线下聚会,下载龙港人帮你找到龙港共同兴趣爱好的圈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1
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6-2-15 15:28: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了解了,谢谢楼主提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