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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规划落实方案》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形成规划草案,为了使该方案更趋完善集思广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规划落实方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来电等形式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8日(共30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联系电话:孔科长,0577-59902551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5年12月30日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将有效缓解我省电网缺电情况,促进地区经济建设与发展,对持续增强浙江省能源生产供应能力、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并对促进温州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范围包括华润电力温州电厂一、二、三期及厂前区,面积58.44公顷,三期扩建工程包括电厂三期及厂前区,面积16.55公顷,其中电厂三期15.62公顷,厂前区0.93公顷。电厂三期拟在二期场地西侧扩建,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和除尘设施。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扩建工程项目严格遵循“依法依规、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的选址原则,通过实地踏勘和多方案论证,明确扩建工程选址方案,符合地形地貌、水文、气候、资源条件、地震、地质灾害、交通运输及环境保护等多因素的要求。 四、规划符合性及用途管制规则符合性分析 三期扩建工程紧密衔接《龙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〇四〇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编)及《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电力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专项规划要求。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且与海岸线、高压廊道等控制线协调一致,在现状变更调查、总规用途分区、相关管理政策等方面具备逻辑一致性和政策吻合性,符合我省当前用途管制相关要求。 五、用地规模合理性分析 项目用地严格执行《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各项功能分区规模与行业标准匹配,并通过共享一二期设施、整合厂前区、优化布局,实现存量挖潜与增量精准供给并举,节约用地效果显著,具备充分的规模合理性和实施可行性。 六、项目控制指标设置 扩建工程共涉及4个地块,其中04地块为电厂三期厂前区地块,05、06地块为电厂三期主厂房、附属设施地块,07地块为电厂三期堆场仓储地块。 4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三类工业用地(代码为100103)。其中04地块(厂前区)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05-07地块(厂房及堆场)考虑电厂大型设备及构筑等建设特殊性,容积率和建筑总量应符合《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0〕78 号)和《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等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要求,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不包括冷却塔等构筑物)。 七、主要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用地用海现状图
3、重要控制线图
4、用途管制分区图
5、用地用海规划图 来源:龙港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