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呼我为】投诉举报,反映制假售假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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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5: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阅读: 1582 评论: 1


投诉举报,反映制假售假线索!


 问: 


本人于 2025年1月2日在被投诉举报人(龙港市繁芳百货商行,经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华中路530号一层)经营的抖音店铺“礼拜天甄选商行”购买了“24爆款加厚鸟家,冲锋衣防水防风高版本冬季登山服户外休闲棉服外,共计消费361.52元。收到货后发现该商品印有始祖鸟(ARC TERYX)品牌图标和字样,但是可以很直观的看出其使用的是很廉价的布料,做工极为粗糙,且散发异味,并非该品牌本该拥有的品质,故被投诉举报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害本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综上,本次投诉举报处理将对民事诉讼起到帮助,请贵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答: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经调查:我局于2024年2月27日依法对龙港市华中路530号一层“龙港市繁芳百货商行”进行核查,经查,华中路最大号为285号,无华中路530号一层,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地址为虚假地址。因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地址为虚假地址,目拨打电话无法联系到该个体工商户无法进行调解。依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将该经营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企业主体征信、日常经营活动、电商平台活动等加以限制)。另,我局已向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建议对被举报人网店予以关停。 我局工作人员经电话联系信访人解释后,其表示理解,同意就此结案,不再追究。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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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玉兰广场舞 发表于 2026-1-18 13:3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严查惩处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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