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5日9时-8月8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8月5日9时-8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55.188.2:8080),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选择岗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位证书(根据报考岗位需要);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除外);
(6)报考“01、02、03、10、33、107”岗位的,还需上传《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
(7)报考“06、17、31、74”岗位的,还需上传《2024年苍南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8)报考“18、35”岗位的,还需上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上传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9)报考“57、70”岗位的,还需上传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0)户籍地不符合条件,以生源地报考的,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记录等生源地佐证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8月12日9时-8月1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的【缴费】模块进行缴费(仅限本人支付宝支付),缴费完成后可登录手机支付宝,搜索【公共支付】,选择【浙里办公共业务付款】【缴款记录查询】【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进行查询缴费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4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6868159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64”岗位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8月16日10时至16时到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219室,电话0577-68881508)进行现场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21日9时-8月24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及科目:
8月24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8月24日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112、113”岗位在笔试的基础上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其中“112”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个人成品舞蹈展示、音乐即兴编舞、命题编舞和个人其他才艺展示等专业能力,“113”岗位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视频编导、拍摄剪辑等专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开考比例后的实际人数确定。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01至111”岗位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112、113”岗位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4.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本次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6.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苍南人才网查询。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2.资格复审时,入围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及反面)、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除外)、报名表1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记录等生源地佐证材料(以生源地报考的)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通知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处理),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