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这些人每月都有一笔津贴!怎么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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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22: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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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来啦!

龙港老年人们请收好

这份政策“大礼包”

无需主动办理

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至

市民卡绑定的银行账户中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209 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本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目前,龙港市已启动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交接工作,请关注相关变化。
发放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高龄津贴最低发放标准由原来的50元/月调整至60元/月

原先已享受50元/月的,增发10元;原先没有享受50元/月高龄津贴的人员,直接享受60元/月高龄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规定根据不同年龄每月享受60元及以上的高龄津贴(百岁以上老年人所发津贴又称长寿保健补助金)。

如何交接

2023年1-2月,全市高龄津贴按原发放标准、原发放途径进行发放。从3月份开始,社保部门停发,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并一次性补足从1月起至移交前的差额部分。

举例:龙港市泰安社区陈XX,今年81周岁,2023年1月由社保部门发放待遇375元(包括养老金325元和高龄津贴50元),3月起移交民政部门发放后,社保部门每月8日仅发放325元的养老金,民政部门每月20日左右另发60元的高龄津贴,以及一次性补发1-2月的高龄津贴差额部分。

发放时间

社保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8日,民政部门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20日。民政部门发放高龄津贴的账户原则上为本人市民卡关联的金融账户,故移交后部分老年人的发放账户会发生变动。

户籍问题
高龄津贴发放只面向浙江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户籍转至省内其他设区市的老年人,按照户籍地高龄津贴标准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发放,户籍转至省外的老年人,不再享受高龄津贴。原在社保部门有发放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在发放部门移转后,将只对浙江省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
咨询电话

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

68666085(社保咨询电话)

59911816(民政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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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资料/浙江发布 温州发布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编辑 一审/钱贤豪

二审/范呈祥
三审/李甫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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