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商报 7月6日,龙港的林先生一家顺利拿到了红彤彤的产权证。这是龙港市方泰嘉园小区办理的第一本产权证,这也让小区其余316户业主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之前由于该小区房开公司苍南方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泰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导致小区317户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被业主告上法庭。方泰公司面临破产,而业主也面临长期无法办理产权的尴尬处境。龙港法院在面对这棘手的难题时,多举措让企业“枯木逢春”。
方泰嘉园小区的方泰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出现逾期交房,未履行送车、送车位等优惠承诺,已收业主契税等但未办理产权证等问题,导致2019年至2020年近百户业主纷纷起诉。此外,由于所开发楼盘未能如期竣工验收备案,方泰公司又被罚缴2800余万元的巨额竣工验收延期违约金,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2021年4月,李某等8名当事人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准备向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方泰公司赔偿损失。龙港法院窗口立案人员依托“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机制,迅速通知审判、执行、破产等相关部门对关联案件、执行信息等情况进行梳理筛查,发现方泰公司诉讼案件达百余件,公司债务问题严重,且基本没有履行能力。案件经办法官郑丽娜表示,方泰公司已基本符合破产条件,在涉诉案件众多的情况下,破产程序更有利于系列案件的“集中”化解,也能够节约司法资源。经引导,李某等人在申请执行前直接向龙港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龙港法院依法裁定予以受理。后经审查确认,方泰公司的债权人共计107户,债权金额达1.2亿余元。
经调查,方泰公司名下具有尚未确定的应收账款、未预售登记的住宅4套和商业用房1套、未销售的地下车位70余个等资产,财产性质、价值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导致处置难、变现慢。其次,事关业主“办证”的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缴纳主体虽是方泰公司,但实际承担方又是业主,故难以认定为公司债务,费用支付也存阻碍。在多次协商后,债权人和方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均表示愿意尝试和解。“破产和解具有程序流程简便、债务清理高效、矛盾化解平稳、企业得以存续等制度优势。”郑丽娜深知办理该案容不得丝毫马虎,考虑到对310余户业主和方泰公司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保护,破产和解将是最优解。经多轮沟通和酝酿,方泰公司初步提出了和解方案,由方泰公司一次性缴纳税费、物业维修资金、保修金等办证所需费用,办证难题终于迎来曙光。
经龙港法院确认,债权人李某、章某分别对方泰公司享有债权5600余万元和3600余万元,合计占全部债权的76%。倘若按照11%的比例进行清偿,两人仍心有不甘。郑法官多次指导破产管理人明确矛盾化解方向,重点协调李某、章某债权问题。经多轮谈判,李某、章某与方泰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其持有的债权本金部分转为公司股权,持股比例由二人与现有股东协商确定。“‘债转股’既解决了对外债务问题,也为公司注入了新活力。”方泰公司负责人曾多次想要放弃,现在对公司的未来又充满信心。今年5月24日,方泰公司向龙港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最终,和解协议草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获高票通过。6月21日,方泰公司按照和解协议缴纳了全部“办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