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一袋垃圾抛下,龙港有人被砸得头破血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24 11: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阅读: 17734 评论: 3

高空抛物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头顶安全”

也挑战着城市文明的底线
今年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近日

龙港警方迅速查处一起高空抛物案!
112457wj9juvzbatwbmubb.jpeg


“砰!”

12月13日15时许,步行经过龙港市双排街某处民房的陈先生,突然痛苦地捂住头部,鲜血不断从指缝中流出,脚边是一个沉甸甸的编织袋,里面装着瓷砖、水泥袋子和水泥渣子等装修废料。

112457jj87ib2f8j0mhnn8.jpeg
陈先生的家人赶到医院后,立即向城北派出所报警。民警赶赴现场介入调查后发现,陈先生途经的一间民房二楼前段时间正在装修,当天正好装修完毕。“头很痛,用手摸一下都是血。”陈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仍心有余悸。“旁边也没有什么警示标识,我也不知道这里在装修。”

民警随即开展深入调查,锁定了有作案嫌疑的装修工黄某(男,45岁,苍南人)。“我往路上看了一眼,以为没有人。”据黄某交代,其在整理装修废料时,为图方便没有将废料运送至一楼,而是直接把废料装进编织袋从窗口扔下去,完全没有想到会砸到行人,造成安全隐患。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于2021年3月就高空抛物单独定罪,公安机关需依法维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高空坠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一图了解


高空抛物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市民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杜绝高空抛物
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一旦发现有人高空抛物
一定要及时报警

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







     来源:平安龙港

      编辑:龙港青盲

      欢迎商务及广告,新闻爆料合作。微信联系WZLG20015

      

       龙港论坛APP,龙港论坛网,民生热线版块,以贴近市民生活,服务基层百姓,反映民生民情,为龙港市民营造一个优良的舆论和生活环境为宗旨。


龙港论坛APP,龙港论坛网,民生热线版块,大事.小事.龙港事.事事关心.你说.我说.大家说.以贴近市民生活,服务基层百姓,反映民生民情,为龙港市民营造一个优良的舆论  和生活环境为宗旨。联系微信WZLG200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3
sldnm 发表于 2021-12-24 11: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要大力宣传  我们是农民城啊   要宣传教育   我们一些农民觉悟不高的
老实透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飞舞的大象 发表于 2021-12-24 11:59: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sldnm 发表于 2021-12-24 11:50
要大力宣传  我们是农民城啊   要宣传教育   我们一些农民觉悟不高的

我们现在是市民了,哈哈
细心的观察世界,认真的品味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龙港青盲 发表于 2021-12-24 13: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sldnm 发表于 2021-12-24 11:50
要大力宣传  我们是农民城啊   要宣传教育   我们一些农民觉悟不高的

你转发出去
龙港论坛APP,龙港论坛网,民生热线版块,大事.小事.龙港事.事事关心.你说.我说.大家说.以贴近市民生活,服务基层百姓,反映民生民情,为龙港市民营造一个优良的舆论  和生活环境为宗旨。联系微信WZLG200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