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12月13日15时许,步行经过龙港市双排街某处民房的陈先生,突然痛苦地捂住头部,鲜血不断从指缝中流出,脚边是一个沉甸甸的编织袋,里面装着瓷砖、水泥袋子和水泥渣子等装修废料。 陈先生的家人赶到医院后,立即向城北派出所报警。民警赶赴现场介入调查后发现,陈先生途经的一间民房二楼前段时间正在装修,当天正好装修完毕。“头很痛,用手摸一下都是血。”陈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仍心有余悸。“旁边也没有什么警示标识,我也不知道这里在装修。” 民警随即开展深入调查,锁定了有作案嫌疑的装修工黄某(男,45岁,苍南人)。“我往路上看了一眼,以为没有人。”据黄某交代,其在整理装修废料时,为图方便没有将废料运送至一楼,而是直接把废料装进编织袋从窗口扔下去,完全没有想到会砸到行人,造成安全隐患。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于2021年3月就高空抛物单独定罪,公安机关需依法维护公众“头顶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高空抛物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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