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网上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大佬”投资能力超强,还可以带你一起“赚钱”的那种
但是注意了!以投资名义带你“赚钱”的情况如果发生了真相一般都是下面这样的…… 8月18日,龙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陈某某诈骗罪一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被告人陈某某在缅甸加入“杀猪盘”诈骗团伙,同年12月,被告人陈某某在微信上虚构煤矿老板“韩华”的身份,骗取被害人冯某某的信任,并通过引导其下载APP“投资”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冯某某人民币36877元,被告人陈某某从中获利2000元。2021年4月24日,被告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龙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具有坦白情节,已退出违法所得,又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减轻和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是砖头就是陷阱。正规渠道交友,谨防“温柔”陷阱。“杀猪盘”套路深,骗钱骗情也骗心,网络交友需谨慎,切记谈情伤感情。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贪、不要怕、不要信,骗局就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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