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还是“杀生”?平阳这里惊现死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6-8 01: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六安
阅读: 4191 评论: 0

5月30日上午,有市民反映,称昆阳镇凤湖公园吉祥院前的河面出现大量死鱼,导致周边空气弥漫着一股恶臭,让路人十分不适。

011907rqtwqr0qr9dolqqm.png

011907khtmhrjvshuf3rg0.jpeg

 活鱼变死鱼

为何有死鱼?

死鱼从何而来?

其他河流有出现类似情况吗?

记者立即前往现场实地查看

011907zr5gfi3kzf92zv77.gif

打捞了近百条死鱼

昆阳腾蛟河流较为常见



011907kvdz1glgivisphsh.jpeg

▲ 打捞上来的“放生”草鱼

在现场,有两名河道保洁员正在打捞,边上一条小船上有着近百条刚打捞上来的死鱼,每条重约1.5-2.5公斤,基本是草鱼。

据介绍,因该处河道宽广、河水清净,四周环境优美,有不少我县市民和瑞安、鹿城等地市民,选择来此“放生”水生生物。为此,凤湖公园吉祥桥桥头现立着一块宣传牌,牌上罗列着鲢鱼、鳙鱼、草鱼、青鱼、泥鳅、中华绒螯蟹、中华鳖、黄颡鱼、光唇鱼等9种适合在我县内陆水域放生的水生生物图片与文字。

草鱼也在适合“放生”的水生生物行列,为何会出现这种大量死亡的情况呢?有关专家介绍,生态系统是一个精密、相互关联的体系,随意地添加或者减少成分或改变各个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都会对系统的稳定和健康造成危害。

011907rm1w88mub4uq81wb.jpeg

▲ 打捞清理中

“从去年春季开始,周边河面就时常出现大量死鱼。被‘放生’的鱼死了后,先沉入河底,等腐烂膨胀才会浮出水面,对河流水质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在打捞的河道保洁员告诉记者。

经多方了解,因“放生”导致大量鱼类死亡的情况,在昆阳镇凤湖公园周边河流与腾蛟镇带溪流域时常出现,因为市民在这两个地方“放生”的次数与“放生”的水生生物数量相对较多。在我县其他乡镇,此类情况目前不多见。

通过走访和询问,记者发现,“放生”者以中老年人为主,基本会在某些节日或特殊时刻选择去河流等地“放生”,其中又以鱼类较为常见。

“浪费财力人力,有百害而无一益。”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本人非常反对在传统节日放生大量水生生物或其他动物。集中放生常常会导致商贩特地提前几天去野外大量抓捕。而在抓捕、运输及“放生”过程中,也会造成不少水生生物和动物死亡。



巴西龟“称霸”平瑞塘河

非法释放外来入侵物种可拘役



011907x3s22ssdzorj2d2z.jpeg

 市民在“放生”

“放生”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一些市民本着恻隐之心,看到即将被杀戮的动物、受伤的动物,使之回归大自然,这被视为善举。但是,部分市民只追求“放生”数量,以及不科学、不合法“放生”,导致乱象层出不穷。

近年,昆阳镇平瑞塘河就因为市民的“放生”,而出现大量巴西龟。“现在本土稀有龟类已经难寻踪迹。”受访市民说,有人在塘河里抓到过很多巴西龟,也有人会拿到市场卖,而部分不知晓这个物种情况的市民,又买来用作“放生”。由此,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记者查阅得知,巴西龟繁殖周期为两年,本地中华龟的成熟期在7~10年,巴西龟的繁殖速率是本地龟类的5~10倍,并且生性凶猛、行动迅速,抢夺本地龟类食物和栖息地。

011907ji3ydrhjk9r1drir.jpeg

 市民在“放生”

记者了解到,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一条: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后增加一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有部分市民会将池塘养殖的鱼“放生”到河流,或将溪流中的鱼“放生”到河流,都会因为水质改变导致鱼类死亡;“放生”前经过几小时运输,以及进行繁琐仪式等,会导致鱼类死亡或严重受伤;将半死不活的鱼“放生”到水里,也会容易出现死亡问题。而这些死掉的鱼,对河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放生”多在凌晨难监管

科学合法是关键



011907bwj032v5ejwgijiv.jpeg

 宣传牌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联系了昆阳镇治水办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由于爱心人士往往在凌晨五六点放生,因此对其监管存在一定难度。今后,镇治水办将联合民宗部门对市民的‘放生’行为加强监督与指导。”

与此同时,面对因不科学操作,让“放生”成了“杀生”,以及污染河流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等情况,市民们有话说。

在他们看来,放生是善举,是学问,更事关公共利益。其中,县群英社工理事长陈云来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如果能够科学合法‘放生’,也是有利于环境保护。应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政策,起到引导、规范作用。而市民有必要了解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要接受野生动物专家和其他相关专家的指导,有选择、科学、合法‘放生’。”


业内人士提醒

“‘放生’行为是导致恶性物种入侵的主要途径之一。由于市民缺乏对外来物种的鉴别力,‘放生’非正常途径获取的野生动物,首先应交由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鉴别。如确认为外来物种,应按相关程序进行,报相关部门批准。”他介绍,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目前我国已经发现了660多种外来入侵的物种,中国成为世界上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011907cvmqvmrljkr4w4rr.png

记者手记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不清楚“放生”规则,也不知晓哪些水生生物、动物不适合“放生”。理性的对待和实施“放生”,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应完善审批、追责制度,应加强科学引导,利用各种媒介宣传科学合法“放生”知识,以及明确规定“放生”的种类、数量、范围等。

来源:平阳传媒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