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龙资规告字[2021]15号
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发〔2021〕5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2-10、2-20、2-23地块(温州龙港下涝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第一批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龙港市世纪新城片区2-10、2-20、2-23地块 | 宗地 面积 | 总用地面积69369.46㎡,其中出让面积69369.46㎡。其中:2-10地块26843.8㎡、2-20地块17495.59㎡、2-23地块25030.07㎡ | 宗地坐落 | 龙港市泰源路与迎港路十字交叉路口的东、南、北侧 |
出让 年期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餐饮、娱乐、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容积率 | 2-10地块≤2.35且≥1.0;2-20地块≤2.5且≥1.0;2-23地块≤2.45且≥1.0 | 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 | 2-10≤63082.93㎡;2-20地块≤43734.15㎡;2-23地块≤61323.67㎡ |
绿地率 | 2-10地块、2-20地块、2-23地块均为≥30% | 建筑高度 | 2-10地块、2-20地块、2-23地块均为≤8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建筑密度 | 2-10地块≤35%、2-20地块≤30%、2-23地块≤30% | 竞买保证金 | 20000万元 |
|
|
起始价 | 81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21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3日9时00 分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以《规划要点》公告,竞得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与《规划要点》相同的《规划条件》作为附件、2-10地块、2-20地块、2-23地块三宗地块采用搭配一起带总平面功能布置图和建筑风格示意图同时挂牌出让。竞得人必须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先分别与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温州龙港下涝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第一批出让地块开发建设及履约监管协议》、《温州龙港下涝未来社区试点项目第一批出让地块运营管理协议》(作为出让须知附件),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再凭已签订的上述协议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2-10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63082.93㎡,其中邻里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0235㎡(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文化娱乐中心、公共侧所等功能用房),由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竞得人负责同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龙港市人民政府。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税费。 4、本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参加竞买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2-10地块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63082.93㎡,其中竞得人负责同步建设2-10地块内邻里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0235㎡(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文化娱乐中心、公共厕所等功能用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龙港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外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105300万元时(溢30%),按价最高者竞得方式确定竞得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105300万元(溢价30%)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配建配套用房(政策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最高竞报面积为100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建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9时00分至 2021年6月1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 年6月1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2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66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