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一男子非法集资,受害人速来报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5-20 09: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芜湖
阅读: 2960 评论: 0

来源:平安苍南

093117x6ipl4xozipy6qpp.jpeg

警方通告


  2018年5月24日,苍南县公安局对朱明望(男,1965年3月9日出生,户籍地为浙江省龙港市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

为了全面查明案情,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人,务必于2021年6月1日前到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请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借条、投资(收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敦促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还赃款赃物,争取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联系电话:王警官    0577-59896123
  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特此通告。


苍南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评论0
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605号|龙港论坛 |浙ICP备19040956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回复 列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