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龙港开出556张罚单!有电瓶车的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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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 09: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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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林传帅 实习/张浩淼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龙港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主要道路有序执法,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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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1日早晚高峰期,交警分别在人民路与镇前路交叉口、龙港大道与西三街交叉口、龙金大道与西城路交叉口等地设卡执法,对骑乘二轮电动车不按规定佩带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切实做到“零容忍执法”,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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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违规问题,执勤民警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电动自行车新规落地首日,我市交警共开出556张罚单。


为加强二轮电动车管理,我市交警部门在今后道路交通管理中,将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常态化进行执法,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骑行二轮电动车出行时,能够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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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龙港论坛小编 发表于 2020-7-3 09: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遵守交通规格,头盔戴好,勿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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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发表于 2020-7-5 16:3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为了自己的安全,戴上头盔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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