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对苍南某餐饮店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处置。
2026年5月13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经执法检查,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为使制作出来的肉羹更具韧性,从药店购进硼砂产品,在机器搅拌制作肉羹原料时进行添加并对外销售。执法人员在该餐饮店后厨查获一桶已开袋拆封的硼砂,当事人现场承认其在制作肉羹时添加硼砂的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店铺现场制售的牛肉羹、猪肉羹抽样检测,均检出高含量硼酸(硼砂转化物),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苍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