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7月10日08时,市防指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请各单位按照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五停”措施,现将有关应对工作公告如下:
1.全市范围内停止或延期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
2.全市所有在建工地一律停工,涉高温熔融企业停炉,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室外作业、检修作业及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全部停工,存在遇水等极端天气致灾危害的危化企业、工矿企业、工贸企业停工,其他危矿企业、工贸企业等视情停工。
3.全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停课。
4.全市旅游景区关停。
5.全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公交线路可视情停运,山区通村道路和跨河跨溪桥梁视情采取管控措施。
6.沿江沿河山边区域严禁人员靠近涉水、爬山、拍照、钓鱼等人为活动。
7.应急响应结束之前,全体市民及外地在龙人员减少外出、不得聚集。
龙港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