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港市新兰社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新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现将新兰社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申报的无房户名单予以公示,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反映。如来人的,请到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06室反映。 无房户条件如下: 1、具有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拆迁范围内所在村常住农业户口,具备独立户条件。(以户口簿为准) 2、本人及配偶、子女在龙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合法住宅、宅基地或审批过个人建房。 3、自1987年1月1日以来没有出卖或赠予房屋宅基地。 4、在199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于项目征收范围内有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居住用途房屋(单间、多间均作为1间认定),同时,在城中村项目启动后,积极配合拆除该房屋的。 举报电话: 0577-68685551 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2026年6月30日 附:新兰社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无房户申报名单(第一批) 序号姓名(户主)原住址家庭人口1颜育海新兰村半浦外102号4人2戴乃广新兰半浦外60-1号4人3潘炬炬新兰村半浦外78号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