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来了!涉及这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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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6 08: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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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港通、综合龙港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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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编号:〔2025〕32-02号(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温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4〕24号)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龙港市一桥片区城市更新BJ-C-06地块(一)建设需要,需征收龙港市咸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247公顷。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0.0039公顷,建设用地0.3208公顷。建设用地中原认定地类为农用地(除林地外)0.1381公顷(含耕地0.138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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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西至西六街,东至称勾河,北至咸阳路,南至龙港大道,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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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发〔2023〕73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农用地(除林地外)

0.0039

28.26

65.94

0.36738

建设用地

0.3208

28.26

65.94

30.21936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龙社发〔2022〕68号) 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 5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5〕6号)规定予以落实补偿。

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龙港大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一)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5〕6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核给乙方住宅房安置指标 149.10 平方米(或折算货币 42.6000 万元)。


五、其他补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六、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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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编号:〔2024〕39-01号(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龙港市高龙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5809公顷。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3.2052公顷、建设用地0.1913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1844公顷。

四至范围:西至龙金大道,东至人民路,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发〔2023〕73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农用地(除林地外)

3.2052

28.26

65.94

301.92984

建设用地

0.1913

28.26

65.94

18.02046

林地

0.1844

21.195

49.455

13.02786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 115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予以落实补偿。

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核给乙方住宅房安置指标 2997.33 平方米(或折算货币 727.923 万元)。


五、其他补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六、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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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编号:〔2024〕39-02号(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龙港市象南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684公顷。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1.9313公顷、建设用地0.6027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0344公顷(含耕地1.6710公顷)农用地(除林地外)1.9313公顷、建设用地0.6027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0344公顷。

四至范围:西至龙金大道,东至人民路,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发〔2023〕73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农用地(除林地外)

1.9313

28.26

65.94

181.92846

建设用地

0.6027

28.26

65.94

56.77434

林地

0.0344

21.195

49.455

2.43036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 67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予以落实补偿。

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核给乙方住宅房安置指标 1754.55 平方米(或折算货币 501.3 万元)。


五、其他补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六、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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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编号:〔2024〕39-04号(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龙港市龙和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475公顷。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1.0171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0304公顷(含耕地0.9558公顷)农用地(除林地外)1.0171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0304公顷。

四至范围:西至龙金大道,东至人民路,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发〔2023〕73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农用地(除林地外)

1.0171

28.26

65.94

95.81082

林地

0.0304

21.195

49.455

2.14776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 37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予以落实补偿。

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核给乙方住宅房安置指标1003.59平方米(或折算货币 243.7290 万元)。


五、其他补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六、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084903q9q2v2muebegx2vs.png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编号:〔2024〕39-05号(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龙港市陈家宅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3127公顷。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2.1756公顷、建设用地0.1371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0000公顷。

四至范围:西至龙金大道,东至人民路,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发〔2023〕73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农用地(除林地外)

2.1756

28.26

65.94

204.94152

建设用地

0.1371

28.26

65.94

12.91482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 78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予以落实补偿。

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核给乙方住宅房安置指标2124.675平方米(或折算货币 515.9925 万元)。


五、其他补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六、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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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编号:〔2024〕39-06号(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建设需要,需征收龙港市环河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6829公顷。其中,农用地(除林地外)1.8598公顷、建设用地0.8231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林地0.0000公顷。

四至范围:西至龙金大道,东至人民路,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龙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龙政发〔2023〕73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农用地(除林地外)

1.8598

28.26

65.94

175.19316

建设用地

0.8231

28.26

65.94

77.53602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社保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 66 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安置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予以落实补偿。

2.住宅搬家补贴费、非住宅搬迁补贴费、住宅临时过渡费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麻步至龙港新城公路郭宕至龙港新城段改建工程(香林大道一期)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4〕18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按照《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发〔2020〕133号)规定,核给乙方住宅房安置指标1757.7平方米(或折算货币 426.8700 万元)。


五、其他补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六、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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